廣告看板
Home 商品總覽 富邦產物 富邦產物-守護系列四
富邦產物-守護系列四 列印
週日, 03 一月 2010 22:09
 

險種名稱

富邦產物-守護系列四專案

商品類別

傷害險

投保規定

一、投保年齡:首次投保0~70

 ※71~75歲限保100萬;自動續保至70歲,可續保至75

 14歲以下可投保A方案

二、職業類別限制:1~3類最高500萬;第4類最高300
三、承保限制:

 (1)未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國人,投保時需附居留證、護照

  及健保影本,外籍配偶另附證明文件影本,如戶口名簿等

 (2)外籍幫傭、勞工限投保200萬;外籍配偶限投保300
 (3)學生、無業者、海外工作者、留學生、限投保200
 (4)受益人非二等親以內者【附受益人ID及電話】
四、不承保人員
 (1)職業類別第五、六類及標示
 (2)特種娛樂場所從業人員不承保
 (3)空中、海上服勤人員
 (4)海上作業者及船員【含商船、漁船】
五、身體障礙者投保規則:

 (1)拒保:單雙眼失明、一級殘、糖尿病、癌症、植物人、腦中風

     、腦瘤、心臟病、酒精及藥物成癮者、肝硬化、尿毒症

     、肌肉萎縮症

 (2)上限200萬:聾啞及語言、咀嚼、四肢機能障礙、四肢缺損或畸形
六、受益人規定:

 (1)二等親以外受益人之指定,其傷害險之總保險金額須以200萬為

  上限,且必需註明受益人之ID號碼及聯絡電話

 (2)若有200萬以上需求附原受益人外,須再加列被保險人之法定繼

  承人或宜系親屬(至少一人),並採取均分方式

 (3)外籍人士之投保需指定「身故保險金受益人」及填寫受益人之

  「連絡電話及地址」雇主不得為受益人

七、自動續保:

 (1)本專案自動續保限要、被保人同一人。(未滿20歲及心神喪失或精

  神耗弱者,不在此限)

 (2)自動續保只開放信用卡繳款件,並不得中途變更信用卡資料

 (3)信用卡繳款需同時填寫於要保書,不得投保後再提供信用卡補

  輸入

要保書下載

點我下載

信用卡簽帳單

點我下載

職業類別表

點我下載

注意事項

本頁面內容僅供商品簡介,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