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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一生重大疾病終身壽險 LLE 列印
週一, 07 九月 2009 18:07

幸福人壽幸福一生重大疾病終身壽險

   特點:業界最便宜

    一、重大疾病保險金:罹患重疾即給付50%保險金額

    二、殘廢扶助保險金:發生2~11級,依比例給付殘廢扶助金

    三、全殘扶助金

     (1)被保險人於第5保單年度以前發生全殘,則於次一保單週年日起每年領取5%

      保險金額

     (2)被保險人於第6保單年度起發生全殘,則於次一保單週年日起,每年領取10%

      保險金額

險種名稱

幸福一生重大疾病終身壽險 LLE

商品類別

不分紅終身壽險

商品特色

業界最便宜
1.一經罹患重疾即領取50%保額,如發生2~11級殘,依比例可領取殘廢扶助金

2.契約有效期間第一次罹患約定之重大疾病者,先給付保額的50%

 (一次為限),身故時再給付保額的50%。或一般身故時給付投

  保之保額

3.提供終身保障至110

4.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罹患第二至第十一級殘廢時,提供殘廢扶助保

 險金5%~90%(保額),保單繼續有效

5.被保險人全殘時,提供全殘扶助保險金
6.老年住院醫療提前給付(75()以上者)

7.免費附加愛彌兒條款(父母為要保人,0~13歲子女為被保險人,二者

 年齡差需小於40歲之內)

8.安寧保險金批註條款(生命尊嚴,提前給付)

9.保額增購權(每屆滿5週年或被保險人結婚或生子可增購原簽保額之

 20%)

給付內容

一、繳費期間
 1. 一般身故:領取投保之保額+退回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費
 2. 發生重大疾病:領取保額50%,若身故再領取保額50%
 3. 發生全殘:領取保額外另給付全殘扶助金至身故為止
二、繳費期滿
 1. 一般身故:領取投保之保額
 2. 發生重大疾病:領取保額50%,若身故再領取保額50%
 3. 發生全殘:領取保額外另給付全殘扶助金至身故為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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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
本頁面內容僅供商品簡介,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